第04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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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

我市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严查乱进人、私设“小金库”、违规插手工程等

本报讯(记者 王 辉)中共漯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专门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去年市委对市直19个单位开展巡察监督,发现了一些带有共性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乱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乱设置职务名称、乱招聘临时人员等。

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治理,重点治理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监管等环节存在的套取国家补贴、补助资金,截留、克扣、冒领、挪用专项资金等突出问题,以及部门二级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混乱,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监督不力,验收把关不严,建设各方互通款曲;利用部门职权“靠山吃山”,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违规插手项目建设、变相承揽工程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做“两面人”,会上表态执行、会下不了了之;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面前,不敢担当、不敢碰硬,畏首畏尾、止步不前;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事项,生冷硬推,以各种理由拒不办理或拖延办理,行政效率低下;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慵懒散软,尸位素餐;对巡察反馈的本单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迁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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