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为确保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有效落实,公安部已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出修改;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这些配套制度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
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目标路径明确
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每年3000多万新驾驶人将受益。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全面取消异地限制,跨市跨省办证更方便。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随着残疾人驾车制度的完善、车辆改装技术的进步,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公安部商残疾人联合会、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
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惠及老龄驾驶人。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规范管理自学直考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对自学直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明确试点范围。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4月1日开始。
——明确条件要求。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限定训练路线和时间,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明确管理制度。建立学车专用标识管理制度,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建立车辆和人员一一对应制度。
——明确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更加严格
新出台的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严格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和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规范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以提升新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
——强化培训管理,严厉打击学时造假。驾校要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严厉打击学时造假行为,发现驾校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
——严格考试制度,推行考务公开。严格落实考试内容,推行考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推行职业教育,提高重点驾驶人整体素质。推行大型客货车职业化教育培训,利用大专院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重点驾驶人文化素质和职能素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