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丹
每年“3·15”,“打假、维权、消费安全”都会成为热议的关键词,旅游业亦是如此。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旅游本身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但我们的旅途中常会或多或少出现一些如“更改行程”、“强制购物”等不愉快的“风景”。面对旅途中出现的小插曲,很多人遵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选择一笑置之,也有人觉得事小,懒得投诉。但正是这样的姑息迁就,让不法商家“一错再错。”
又到一年“3·15”,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为了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消费的良好环境,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漯河市消费者协会、漯河市12315投诉中心携手漯河日报社共同开启2016“3·15”系列宣传活动。您在旅途中遇到什么烦心事儿或者曾经遇到过烦心事儿,都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吐露您的心声,共同捍卫我们的权益。
消费者如何理性维权,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本身要有理性维权和正确的消费意识。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有正规品牌的旅行社,在公司管理、导游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都会有一定的保障。
报名时必须与旅行社签旅游合同、购买保险、索取行程单和发票,这是旅游消费维权的重要资料。一定要细看合同内容后再签订,凡遇到有歧义或含糊其词的内容,应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清楚,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对各种收费项目、食宿标准、行程安排等,做到心中有数。在旅行过程中如遇修改行程、强迫购物等违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摄影、录音或团友证明等方式收集证据,积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消费旅游产品时,除了学会理性维权,还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选择旅行社不能只做简单的价格比较,“一分价钱一分货”是必然的市场定律。一些低价团,甚至零负团费的旅游团,就是打着“便宜”的幌子,吸引游客报名,然后再通过强迫消费、任意更改餐饮、住宿标准,更改行程等手段牟取暴利,不仅让消费者损失了钱财,也使原本充满期待的旅游变成了“花钱买罪受”。
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消费者、旅游监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共同管理维护,“3·15”将至,让我们再次在维权大旗下聚首,维护我们正当的消费权益。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本报热线电话18103956868投诉,也可以通过漯河名城网、漯河小城生活(微信号:lhxcsh)在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