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聚焦2016漯河“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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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 星期

如何根治非法营运顽疾


□本报记者 王海防 张晓甫

近年来,各类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电动、机动三轮车拥有量也大幅上升,随之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不少委员表示,要依法规范、管理。

现状 违法行为较突出

大量电动、机动三轮车在市区禁行区域行驶拉客,无牌无证、乱停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市区交通秩序。为了加强对此类非法营运车辆的管理,我市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其管理现状依然不尽如人意。

一是肇事逃逸案件多发。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和经济赔偿,往往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这类案件无车辆信息,目击者又很难说出车辆特征,侦破难度大。

二是交通违法时有发生。部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差,不顾《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给交通安全埋下不少隐患。乱停乱放现象也较严重。

三是非法营运禁而不止。在城区一些主次干道路口,非法营运车辆堂而皇之守候着顾客光临,既影响市容市貌,更影响交通秩序。

对策 源头控制 分段管理

委员周洪涛等人认为,应重点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违禁入市、乱停乱放、闯红灯、非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拼装、改装三轮车以及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三轮车等行为。

再次,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规定处罚;非法生产、销售及改装、拼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三轮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阻挠、妨碍公安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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