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2月25日下午,我带儿子在小区的广场上玩。被小区居民家的狗咬伤了,这位居民却迟迟不解决问题。”2月26日,家住黄河路一小区的市民赵琳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记者帮忙解决问题。
记者核实:赵琳在黄河路一小区居住,平时喜欢下午带着两岁半的儿子在小区里玩。“2月25日下午,我带着儿子在小区里玩,有一位居民带着的小狗跑过来了。儿子好奇地伸手摸了小狗,小狗就朝着儿子的手上咬了一口。”赵琳想到当时的情景,仍心有余悸。
“当时,孩子吓得哇哇大哭,虽然没有流血,只破了皮,但是做家长的还是很担心,我就第一时间带孩子去打了狂犬疫苗,可这位居民只在当天晚上带着东西看了孩子,之后再也不吭声了。”赵琳说道。
记者看到孩子的手的确被咬伤,有两个红红的痕迹。赵琳告诉记者:“我找他两次了,却没有能解决问题,希望记者帮忙解决此事。”
记者帮办:随后,记者跟随赵琳来到宠物狗的主人张先生家里。张先生告诉记者:“我带着小狗‘多多’溜达,看到熟人我就停下来说话,谁知道它跑到一个孩子身边停下来了,这个孩子就摸了小狗一下。因为小狗不认识这个孩子,加上春季狗的脾气不好,‘多多’就咬到了这个孩子。”
“我也没有说不掏孩子看病的医药费,我当时就告诉孩子的母亲,花多少钱,把单子拿给我,我就把医药费赔偿给她。”张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经过协商,张先生赔偿1800元钱,并道了歉。
据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杨国威律师介绍,结合《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损害系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可以减轻或不负责任。所以,日常生活中,我们在面对小狗等宠物时,也应当注意自身行为,不要故意挑逗。否则,被动物伤害后,自己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帮办记者 吴艳敏
实 习 生 姚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