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2月26日,记者获悉,江苏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下半年该省的4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扬州高邮市光明化工厂因超标排放废水,被处以603元的罚款。(2月26日中新网)
经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光明化工存在排放废水PH值超标、擅自超过环评年产量800吨未报批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却只被处以603元的罚款,这让公众对此处罚颇为不解。
几百块钱的环境污染罚单,显得太“逆势而为”。从大的形势来看,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治理,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政府开始改变过去以GDP论英雄的发展观;而从当前环境治理局势来看,形势也是相当严峻,仍需铁腕治污,需要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
具体到光明化工这一个案,如光明化工厂附近的鱼塘出现了大量畸形鱼,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检测,却得出结论各项指标均不超标,高邮水产站负责人董站长还表示,“该畸形鱼其实可以食用”。后经扬州市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光明化工存在排放废水PH值超标、擅自超过环评年产量800吨未报批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那大量出现畸形鱼难道与此没有关系?
况且企业的超标排污,问题不单一,问题并不少,怎么就只处罚了区区600块钱?这如同是在拿处罚当儿戏。新的环保法,之所以加大罚则,给予环保部门处罚上不封顶,可以将违规企业罚得倾家荡产的权力,正是因为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加大罚则,让企业在超标排污中不仅得不到任何好处,还要为此付出代价,得不偿失,才能让他们吸取教训,不再敢超标排污,肆意污染环境。
区区几百块钱的罚单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还有待深入调查。对污染企业的处罚,不能只是挠痒痒,这将无法让污染企业吸取教训,甚至会起到恶劣示范,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不利于环境治理。
在通报中,与光明化工一同因环境问题受处罚的还有三家企业,这三家企业的罚款金额均在万元以上。同是因环境问题受罚,为何相差如此悬殊?需要明确罚款界线,罚款无上限,但也不能罚款无下限,处罚需要有一定标准,就算只给污染企业“一记耳光”处罚,这记耳光也应是响亮而让对方有痛感的。不能让处罚如同相关部门手中的橡皮泥一样,这甚至还会由此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