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艳彬
去年我市各级妇联接访案件中家暴居首位。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今年我市将着力抓好《反家暴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提高《反家暴法》的执行率和知晓率。
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去年我市各级妇联共接访案件194起,按照案件类型分,婚姻家庭类占比78.9%,其中家庭暴力类位居首位;人身财产权益类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呈增长趋势,占比12.4%;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文化教育类也占有一定比例。来访妇女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9.1%。市妇联全年协调公益律师提供法律咨询120人次,法律援助56人,妇女信访结案率达到98%。
针对反映最突出的家庭暴力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实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意见(试行)》,已出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12份,有效震慑了施暴行为。牵头成立了全市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协调小组,从制度层面加大对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
记者了解到,我国首部《反家暴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反家暴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并建立了多部门有效合作的干预模式,设立强制报案、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多重制度利器,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保护屏障。
今年,我市将着力抓好《反家暴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在3·8、6·26、12·4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反家暴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抓好对执法人员和妇女干部的系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反家暴法》的执行率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