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
兰州颁布的“单双号限行半年”新政,4天过后就被职能部门“优化”为限行9天了;咸阳创卫期间规定“捡一个烟头奖励5分、灭一只老鼠奖励1元”,引起排队交烟头,不得不在21天后狼狈收场了;武汉“奖励举报车窗抛物”政策实施3年后,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被叫停……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这些“断头”政策,遭到了不少代表委员的诟病与痛斥。有代表委员用形象的比喻反问:关在屋里造车,怎么能跑得起来?(新华网)
这是典型的闭门造车,是充满着长官意志的拍脑袋定政策。在这种朝令夕改的乱象中,人们感受到的不是法治精神的严肃性,而是不接地气的权力法治精气神的伤害。用不敬畏法治的态度决策,却要让社会民众敬畏这些政策,这种权力的任性,损害的是权力本身应有的公信。
很多时候,我们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往往直接想到的就是遏制权力在金钱利益方面的腐败。其实不然。权力的腐败未必是通过权钱交易,还有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拍脑袋决策。一项政策朝令夕改,从技术层面来看,反映的是权力意志与法律意志的严重脱节,是想一出是一出的乱作为;从作风层面看,则是权力意志与民众意志的严重脱节,是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作风不实、不接地气,是轻视民意的权力傲慢。
“断头”政策频频出现,正是因为权力闭门造车所付出的法治代价和成本太小。一些地方推出政策闭门造车,错了就错了,推倒了重来。表面上看,这是权力在法治程序与民意面前“知错即改”的一种折腰恭谦姿态,实际上是权力有着不需要为之付出代价的任性空间。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连找个台阶下的象征性姿态都懒得做,连解释的理由都懒得想,这种把政府机关权力公信不当回事的任性,反映了限制权力的制度设计,在一些官员和部门中并没发挥应有作用,表明制度的笼子没有编织到位。
要让政策更符合法律程序与民众意志,一方面需要做好科学决策的程序设计,另一方面,需要对权力任性造成“断头”政策的现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只有让权力真正敬畏法律程序,权力才能真正敬畏民众的意志。
老教授当众检讨
也是一堂师德课
□李小将
“教授向学生自我检讨,从来没有遇见过!”山东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2015级研究生胡燕说。其实并不会有人怪罪,然而他却郑重其事地向同学们道歉,使得同学们震惊,不可避免地有些感动,更有种对老教授的崇敬之情。(详见昨日本报14版)
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检讨的是老师而不是学生。按照惯例,学生向老师检讨天经地义,而老师向学生自我检讨很少见,更何况是一位74岁高龄的教授。
老教授因为看错课表没能按时上课而向学生自我检讨,体现了老教授勇于担责的品质,彰显了老教授严于律己的人格风范。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过错发生后,是否主动认错、自我批评、勇于担责才是重中之重。老教授用他的实际行动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师德课,树立了一个好榜样,其表率意义远大于自我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