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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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 星期
“我看创建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开始
拍到车窗抛物 可获举报奖50元


本报讯(记者 王艳彬)还在为看到市区的旱厕、大垃圾堆、敞口垃圾道、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运输车、车窗抛物等等而不爽吗?即日起,赶紧拿起手机拍下它们进行举报吧,我市不仅对举报者进行奖励,还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它们在规定时间内改造好。

举报车窗抛物奖50元

记者从市“两城同创”工作指挥部获悉,这次举报的重点是旱厕(没有冲水设备和下水道的公共厕所与路边户旱厕)、积存垃圾(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或超过1米以上的垃圾带)、敞口垃圾道、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运输车、车窗抛物。

举报的范围是东至新东环,南至南环,西至高铁,北至龙江路。

据市“两城同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现一处旱厕,奖励举报人100元;发现一处敞口垃圾道和敞口垃圾池,奖励举报人50元;发现一辆敞口垃圾运输车辆,奖励举报人50元;发现一处垃圾堆,奖励举报人50元;发现一个车窗抛物者,奖励举报人50元。举报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在收到获奖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漯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励金每月兑现一次。

同时,经查证属实,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发现一处旱厕,对责任区处罚10000元;发现一处敞口垃圾道和敞口垃圾池,对责任区处罚5000元;发现一辆敞口垃圾运输车辆,对责任区处罚2000元;发现一处垃圾堆,对责任区处罚2000元。垃圾处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敞口垃圾道和敞口垃圾池处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旱厕和敞口垃圾运输车辆改造时间为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实际处理和改造完毕时间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结案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多一个整改周期,处罚金多翻一倍,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效能问责。每月处罚一次。

举报者需提供本人姓名和手机号

发现旱厕、大垃圾堆、车窗抛物等,怎样来举报呢?

市“两城同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者在微信中搜索“漯河创建”公众号。关注微信后,首先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点击屏幕下方“案件上报”栏后,在问题上报页面输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手机号码,在“请填写问题描述”中输入问题及发生的地点(例如:某路与某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积存垃圾),然后点“+”号,对需要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拍照,至少2幅以上照片:拍一张问题近景后,再点“+”拍一张含标志性建筑(如路口、商户)的问题远景,便于准确找到该问题发生地。车窗抛物要求拍到抛物现象和车牌,一张即可,之后点击屏幕下方的上报按钮即可完成举报。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举报奖励的受理、核实、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到市民群众举报后,漯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将中心要登记举报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并核实上报问题在前10个工作日内是否已经采集和是否已被举报。如问题尚未采集和举报的,要派信息采集员现场进行核实。核实时间为24小时。达到举报标准的,按数字城管系统流程立案派遣,并将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市两城同创办适时抽查,及时掌握整改情况。

以下情形没有奖励

据介绍,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必须是首次举报,如果之前已经有人举报,或是信息采集员已经采集上报了这个问题,那么将不再奖励。如果是匿名举报无法确定举报人的也不再奖励。

还有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不再进行奖励。

如果举报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经查证属实,取消其受奖励资格;已领取奖励的,收回奖励。对收回的资金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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