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7个决议,通过了慈善法,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会议即将闭幕时表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持良好会风,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会议各项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张德江指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
我们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和“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张德江表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广泛汇聚正能量,努力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
共收到议案462件 代表建议8609件
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消息,这次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62件。
其中,立法方面的议案442件,监督方面的议案14件。
大会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8609件,目前正在逐件协调落实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和部门。
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209件,占47.29%,修改法律的228件,占51.58%。
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方面,提出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电子商务法、资产评估法、社会信用管理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预算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商标法、专利法、证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统筹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改革金融监管制度。
二是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提出修改代表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
三是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四是在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五是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面。
六是在推进反腐败立法方面。
同时,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代表提出14件议案,要求对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领域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