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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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 星期
李克强批示非法疫苗案
彻查“问题疫苗”流向和使用情况
最高检:符合逮捕条件要及时批捕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最高检:符合逮捕条件要及时批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2日将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该系列案波及20多省市,涉案人数多,涉案非法疫苗数量大。最高检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通知指出,涉案地区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密切配合,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省级检察院要迅速摸清底数,及时汇总报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并做好捕诉衔接工作。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深入研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办案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国家卫计委: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

3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熊煌回应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时表示,从目前的研判分析看,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熊煌说,目前国家卫计委正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同时要求地方卫生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联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购进和使用第二类疫苗的行为。同时,国家卫计委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了研判,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熊煌介绍,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方卫生计生部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做好风险评估,采取相关措施,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据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疫苗案曝光后能否继续接种? 一类可正常接种 二类可暂停乙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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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疫苗该接种还是得去接种,不接种疫苗会让孩子失去保护,风险更大。

一类疫苗接种没有问题,国家要求接种的疫苗都是免费提供;而二类疫苗中涉及到的乙脑、流脑等危险性比较大,可以暂时停止,等官方有了结论后再去打,这些都不是很着急。如果因恐慌不去接种疫苗,疫苗种率下降,最可怕的后果是一些严重传染病得不到控制,发生暴发流行。

“问题疫苗”有何危害? 人接种后没有产生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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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警方介绍,这些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过期或者失效疫苗不能完全等同于“毒疫苗”。

他表示,只要是正规疫苗,如果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此次的“问题疫苗”的最大风险是失效,即人接种后没有产生免疫。但是,对于狂犬病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

如果一定范围内接种这些失活的疫苗的人群比较大,那么在这一范围没有相对应疾病的免疫保护屏障,一旦有个体发病,可能造成暴发流行。

比如涉案的水痘疫苗是活疫苗,无冷链保护易失活,接种后不产生免疫保护。如一个区域均接种了这种失活疫苗就可能水痘流行。

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有多大? 一般安全无风险 少数群体会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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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君表示,疫苗不良反应的概率是非常小的,有些媒体在这方面不是很专业,过分夸大了疫苗的不良反应。疫苗以极小的剂量作用于人体,一般情况是安全无风险的,有些正好打了疫苗病发了,但没打疫苗也会得那种病,有时纯粹就是一种巧合。这种巧合的概率比打疫苗发病的概率要大得多,例如,有些人认为,打了麻疹疫苗就瘫痪了,纯属瞎扯,有些属于遗传病,跟疫苗无关,这方面需要一些专业知识来科普,告知群众,明辨是非。

疫苗不良反应是有特异性的,主要是为了预防疾病的,有减毒的作用,如果某一种疫苗有轻微感染的话,应该是成批孩子都有反应,不可能是单独的个体出现问题。即使出现过敏反应,可以进行紧急抗过敏治疗,但过敏反应也只是少数群体才会发生。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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