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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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 星期

安徽少女毁容案终审 周岩获赔180万余元
周岩毁容后已做十次大手术 家属表示准备继续申诉

3月22日下午,“花季少女毁容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陶汝坤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由陶汝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4993.7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0000元),不足部分由陶汝坤父母陶文、许丛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按照民事诉讼法,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

在二审宣判后的采访中,周岩的父亲周峰向记者表示:“赔偿结果跟一审没有太大变化,我们准备申诉。”

“她的情况比上次更差”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16岁安徽高中女生周岩,被其同学陶汝坤泼油纵火。经医院诊断:周岩全身烧伤面积28%、身体多部位Ⅱ度Ⅲ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左耳部分缺失、双手功能受限。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显示,周岩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经查,周岩与陶汝坤为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陶汝坤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2年5月10日,该案在合肥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2015年5月15日,“少女毁容案”民事诉讼一审宣判,周岩获得1726273.7元的民事赔偿。针对赔偿金额,陶汝坤认为金额过高提出上诉,而周岩及家人认为赔偿金过低也随后提出上诉。同年11月26日,该案民事部分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伤残赔偿金、是否过度治疗成为双方争辩的焦点。当时,周岩情绪激动,当庭痛哭。

而面对二审(终审)的判决结果,周岩情绪依然波动很大,“她的情况比上次更差”,周峰说。

死里逃生后的5年

2011年事发后,在ICU病房抢救7天7夜,周岩终于脱离生命危险。但对于周岩来说,命保住了,但却不得不面对身体的伤痕和看不见希望的未来。

为解决头面部、颈部和手部的功能性问题,周岩在北京已经做了十次大手术,直至2014年做完脸部手术,周岩的脸才开始有了表情,并且重新学会笑。

为了维持生活,周岩开始经营微店,销售护肤品、化妆品等。不过,周岩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说,虽然自己看上去比以前好很多,但自己还是“没有走出来”。

3月22日,面对二审的判决结果,周岩父母表示不能接受,“精神赔偿可能没有一定的标准,有高有低,但是那些治疗费用,可以计算的却没有赔偿,我们还期待什么公正。”周岩的母亲李聪对记者说。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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