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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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 星期

河南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大力推动河南社会办医发展,河南省政府已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准入。

对于社会办医的举办主体,该意见鼓励和支持河南省内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等主体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医;并允许、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医师、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名老中医开办西医(内科)、中医等各种科目的个体诊所,而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变相限制。

在社会办医的服务领域方面,该意见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医疗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放开,其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均不受限制;并鼓励个体诊所组建医生服务团队,探索开展居民签约服务。

此外,该意见还放宽了对社会办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限制条件。各市、县(市、区)制定本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应按照社会办医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对于社会办医所需配置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监管部门还将取消非安全性指标审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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