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明确公民对公开的庭审活动,可以自由旁听。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对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未作限制。新规则自5月1日起实施。
公开庭审活动 公民可自由旁听
为了保障庭审活动的规范和秩序,197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法庭规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22年。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表示,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是公平正义的殿堂,也是法治教育的课堂。修订后的《法庭规则》,通过完善现场旁听和增加远程旁听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庭审公开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公众旁听。
据介绍,新规则明确,一是规定公民对公开的庭审活动,可以自由旁听。二是规定只有在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三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旁听优先安排。四是公布各法庭的编号、位置以及席位数量等信息,既方便引导旁听,又有利于接受监督,防止限制旁听。
“从客观上来讲,再大的法庭,旁听席位也是有限的;在一些具体案件中,满足不了公众旁听的实际需要。”胡仕浩说。
据此,新规则要求人民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为公众远程旁听提供便利。
新规则明确,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
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械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律师可带手机上庭 但不得录音、拍照
胡仕浩表示,法官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实现良性互动。
据了解,201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等。
新规则作出新规定:一是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二是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辩论、辩护权。规定在庭审活动中,审判人员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偏袒任何一方。三是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
记者注意到,新规则对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未作限制,并享有对庭审活动的监督权。
“律师可以使用手提电脑办案,但是不得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律师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法庭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胡仕浩说。
另外,新规则还规定法庭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律师休息室,方便律师休息、换装和饮水。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