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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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 星期

新买女包出问题 记者协调化纠纷


市民求助:“4月2日,我和朋友在人民路新天地步行街一家包店买了一个小挎包,背了5天,发现小挎包左边的扣坏了。到商家店里更换,可是商家一直推脱,到现在还没有解决。”近日,市民刘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热线称,希望记者帮忙解决。

记者核实: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朋友在市区新天地步行街一家包店相中了一款女挎包。“当时,这款挎包288元,我是这家包店的会员,店主就给我打了9.5折,当时以273元买走了这款小挎包。”刘女士说。

“店主当时承诺,出啥问题可以过来调换或维修。可是我背这个包5天,挎包左边那个挂扣就掉了,包没法背了。我就到包店要求维修或更换,可是店主说我的包需要返回厂家进行维修。”刘女士告诉记者。

这一等就过了一周。期间刘女士3次到店询问,店主均称未修好。“其中有一次店主态度不太好,还和我争吵了起来,当时就给我开了一张维修的字据,并没有告诉我什么时间修好”。刘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协调:根据刘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该包店,该包店老板告诉记者,包已经在4月3日返回代理商,代理商要返回厂家修,中间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我已经打电话问过了,现在包已送修,并且已经修好,正在返回的途中。”

市工商局郾城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像刘女士的情况有很多,当时商家口头承诺时,如果有小票或者发票,顾客的包坏了,商家要赔偿顾客的损失。而刘女士购买包时未索取发票,所以商家只能给刘女士的包进行修理,但是商家在给刘女士写了一张维修字据,商家应及时给刘女士修好,而不是推脱。

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东西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或者小票,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月16日,刘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坏的挎包已经维修好并且拿到手,包店的老板也向她道了歉。帮办记者 吴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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