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4月26日,广西桂林“天价鱼”事件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定此事为价格欺诈行为,涉事餐馆被吊销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被处以50万元罚款。(新华网)
桂林“天价鱼”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前几次“天价”事件处理结果并无二致,均以商家被处罚而结束。伴随着这一调查结果的公布,此次“天价鱼”事件也该画上句号,但留给我们的反思不应停留于此。
首先,对于经营者来说,利润固然重要,但不能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欺骗消费者。频频爆出的“天价”事件一再证明,经营者不能耍小聪明,不能心存侥幸,明码标价并不等于明码实价,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次,对于政府职能部门而言,既然肩负监管市场职能,就要在日常监管中有所作为,该出手时就立即出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
最后,作为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问清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决不能做待宰的羔羊,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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