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光)昨日,市民曹先生告诉记者,4月24日晚上11点,在市区沙北路与黄山路交叉口附近,他发现一名男子拿着锤子砸他的车玻璃,就上前把这名男子抓住并报警。市公安局沙北分局民警接警后,对此事进行处理。目前这名窃贼已被刑拘,但曹先生修车费用却无处索赔。“民警说这个人没有钱,家里人也没有来处理,修车费用没有办法出。”曹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是这样的话,谁还愿意去抓贼。
夜晚游玩遭遇窃贼砸车
据曹先生介绍,4月24日晚上,他驾车到沙澧公园红枫广场附近游玩,把车停放在沙北路与黄山路交叉口附近的路边。晚上11点多钟,曹先生返回时突然听到有人在砸车玻璃。“声音距离我的车很近,我就放轻脚步前去查看。”曹先生告诉记者,他看到一名穿黑衣服的男子正拿着锤子敲自己车后窗玻璃,玻璃已经被砸了几个窟窿,自己立即上前把他摁倒。
控制住窃贼后,曹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这名窃贼很年轻,手里拿着一把尖嘴锤子,还带着特制的手套,听口音不是漯河人。”曹先生说,窃贼兜里有三部手机,还有银行卡等物,腰间还别着一把折叠刀。
当天晚上,沙北分局民警来到后,窃贼又指认了另外一辆被砸的轿车,曹先生跟随民警回派出所做笔录,到第二天凌晨3点才离开。“我走的时候一位民警告诉我,修车后记得把票据保存好。”曹先生说,回去后换玻璃花费600多元。
车被砸却没有得到赔偿
过了几天,曹先生去派出所找民警了解事情的进展。一位民警告诉他,嫌犯已经被刑拘,但他没钱,家属也并没有来,暂时无法对曹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曹先生索要赔偿的事情依然没有进展,昨日,他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希望记者能帮忙。
5月5日上午,市公安局沙北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名嫌犯姓张,不是漯河人,目前已经刑拘。这名嫌犯父母离婚,疏于管理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对于曹先生的车赔偿确实比较困难,公安部门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抓了小偷,修车的钱反而没人赔。”曹先生不解地说,如果是这样的结果,以后碰到这样的事还得掂量掂量。
近段时间以来,沙澧公园常有轿车被砸的事情发生。5月1日晚上8点多,市民尹女士的轿车玻璃被砸,一部苹果6手机被盗。“我用另一部苹果手机定位后发现丢失的手机在市区湘江路与牛行街交叉口附近一个网吧内,报警后民警说无法对网吧内所有人搜身,拒绝寻找,最后手机关机了。”尹女士无奈地说,手机最终没能找到。
财务受损应尽快报警
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对于车窗被砸,财物受损、手机被盗这样的案件很少选择报警解决,大部分市民认为报警作用不大。
律师秦红告诉记者,对于公民来讲,有抓贼的法定义务;但也确实存在民警对小案件解决不力的问题,这和警力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由于对小偷小摸成性的人打击力度不足,让不少市民在财物受损后选择沉默。最好的办法是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同时呼吁加强夜间巡逻力度。
针对这样的情况,民警告诉记者,遇到车窗被砸、物品被盗的事情,还是应尽快到最近的派出所报案,毕竟报案后有找回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