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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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 星期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在考虑如何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同时,把源头预防作为工作的重点,采用“三走进”机制积极预防未成年犯罪。

走进学校,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墙”。在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律信箱”,由该院的五名法制副校长利用板报、讲座、广播等形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并选择身边案例、典型案例举办“以案说法”普法讲座。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爱模仿、讲义气、逆反等特点,印制“提示学生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宣传单1000余份,并发放到学生手中,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远离犯罪。

走进家庭,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哨”。就如何教育、关爱孩子积极与家长沟通,同时开展家庭公德守法教育,教育父母发挥榜样作用,净化家庭环境,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对孩子的法制和自我防范教育,促使孩子健康心理的形成。年初以来,该院先后与青年职专、召陵区许慎中学等联系沟通,走访学生家庭15人次,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咨询110余人次。

走进社区,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网”。开展社会预防,主动与区司法局、团区委有关部门配合,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开展专项预防,就加强网吧和游戏厅管理、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社会活动娱乐场所等,向有关部门发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检察建议。陈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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