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6年6月15日 星期

中网互赢合同诈骗案宣判
51人获刑 11人定罪免刑

■ 揭露 一唱一和演“双簧”

关键词是什么?其实就是我们平常在使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时输入在搜索框内的文字。对于商家来说,他们希望网友在搜索关键字时,第一个看到的是自己的产品。于是,关键词在商家眼中就变成了具有经济利益的商品。记者在一些网络交易平台上看到,确有一些关键词在进行买卖,且价格在几万甚至几十万。

据承办该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赵鹏检察官介绍,中网互赢公司起初的业务不涉及违法问题,但赚钱会比较慢。所以,他们就把公司分化出一个大客户组,冒充大客户跟被害人去联系。

他们先通过一些非法途径找到很多关键词持有人,打电话问对方是不是要转让。若要转让,他们就把这个客户信息转交给大客户组员工,冒充大买家跟被害人谈,动辄就说愿出一百亿收购其关键词。然后,他们给被害人提要求说这个关键词不完善,得注册B2B、B2C、O2O、微信公众平台,得把这些都做好,才能收购。他们还跟被害人推荐中网互赢。之后被害人就去找中网互赢公司注册。但费用少则几千块钱,多时高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

据记者了解,中网互赢公司的主要诈骗手段有两种:一是“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与作为关键词最初注册人的被害人取得联系,并虚构“网络关键词”的市场价值,诱使被害人购买公司注册、维护等服务。二是“冒充买家相互配合”,被告人冒充第三方“买家”同被害人取得联系,谎称欲购买被害人所持有的“网络关键词”,有的甚至愿意出好几个亿,以此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意图以促成虚假交易的方式诱使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接受相关服务。晚综

6月14日上午,1949年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宣判。涉案的62名被告人在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骗取钱款共计8400余万元。法院按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二年不等的刑期,另外贺某等11人则被定罪免刑。

6月14日上午,1949年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宣判。

■ 现场 宣判时亲属痛哭流涕

6月14日9点50分,62名被告被法警带上法庭,多名被告低头擦拭眼角,也有几名被告面带微笑,不断地朝旁听席方向张望。旁听席上坐着50余名被告亲属,亲属们表情严肃,不少人不停地叹气、抹眼泪。

10点17分,宣判结束,听到判决后,不少被告情绪失控,当庭痛哭。旁听席上也传来阵阵哭声,多名家属迟迟不愿离开法庭。

此案开庭时,石淑荣辩解自己没有诈骗故意,辩护人为她做无罪辩护,并向法庭出示石淑荣两次无偿献血证书,想证明石淑荣本身是个善良、品质好的人,如果知道公司业务涉嫌犯罪的话肯定会离开。

宣判结束后,石淑荣的丈夫告诉记者,不服判决,一定会提出上诉。

■ 判决 51人获有期徒刑 11人被定罪免刑

法院查明,自2013年至2014年6月,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该公司系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442.905万元。

其中,被告人石淑荣于2013年5月进入该公司工作,曾任行政总监、全国行政总监,在此期间,中网互赢公司合同诈骗金额为8415.905万元;被告人申岩于2013年1月进入该公司工作,曾任财务部经理,在此期间,中网互赢公司合同诈骗金额为8442.905万元;其他大多数被告人直接参与合同诈骗的犯罪金额从几百万元到几万元不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石淑荣等62人身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石淑荣作为全国行政总监、申岩作为财务部经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均系从犯。

鉴于各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被害人损失能够得到弥补,故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判处相应刑期。

当天上午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二年不等的刑期,另外贺某等11人则被定罪免刑。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