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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陶小敏
近日,市民杨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只售不租,他质疑该做法的合理性。
网友“如波涛似浪花”:我们小区也这样,不少业主为省钱都把车停到小区外面。
网友“美出新高度”:我们小区可以租,因为车位多、入住率低,没人会买,哈哈哈。
网友“吐泡泡”:我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第一天出售时10万一个,第二天就11万一个了,很快抢购一空。停车位不够,供需之间矛盾突出才有这样的结果啊。
网友“胡杨人”: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都是10万起步好吗,一下子又付不了那么多钱,小区有购买过车位的业主将自己的车位再对外出租的,一个月收200元的租金。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杨先生在市区淞江路一小区居住。
小区地上停车位较少,而地下停车场对广大业主只售不租,而对于像杨先生一样不肯或者一下子拿不出太多钱买车位的业主来说,这成了让他们心烦的一件事。“这停车位为什么不能租?这合理吗?”杨先生提出质疑。
而对于小区内部分已购买停车位,之后再转租的业主收取租户每月200元的做法,杨先生也表示,租费200元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规定。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物权法》的明确规定,小区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出售还是租赁,开发商有自主权。但这项规定有个前提,即在满足小区业主需要的情况下。
而杨先生提出的小区业主对停车位收取每月200元租金是否过高的疑问,该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小区物业费都已经是市场调节,小区业主收取200元租金也属于价格由市场主导行为,这无可厚非。
“小区在建设时多规划些停车位才是硬道理。”网友“追风少年冯有有”表示,停车位太少与市民日益增多的车辆之间矛盾突出,这就要求小区尤其是新建小区在建设时多规划停车位,尤其是公摊面积区域要合理利用,这样就能更方便居民免费停车。“立体停车场、路边停车等方法,这些都是可以尝试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