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6月22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
此外,《意见》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也提出了持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等要求。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