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云南省巧家县包谷垴乡中心校相关领导,以极低价格批发有腐烂变质迹象的蔬菜,高价卖给学校食堂制作“营养餐”,从中赚取近10倍差价。6月29日,巧家县教育局称,涉事学校有关人员冒领费用达4万多元,目前已将这笔赃款全部收缴。(中新网)
低价批发烂菜,高价卖给食堂,不仅践踏了师德底线和做人的底线,更是对法律底线的严重挑衅。令人错愕的是,当地职能部门的做法是“罚酒三杯”,欲收缴赃款了事。请注意一个细节,早在今年4月18日,巧家县教育局就接到了相关举报,查实后做出了处罚措施,即收缴4万多元赃款存入廉政账户。结果,网友爆料称,内部处理后,“校领导变本加厉买烂菜了”。被曝光的学校食堂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显示,5月15日和6月5日当天,校领导依旧在倒卖烂菜。
“校领导倒卖烂菜”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已涉嫌贪污,结果把吃进去的赃款再吐出来就可以逍遥法外,“校领导变本加厉买烂菜”就不难理解了。直到网友爆料和媒体介入后,巧家县教育局才发出“通报”,表明“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所有违纪违法人员,决不姑息护短”的态度。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涉事人员仍在正常上班,连职务都没停。
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客观上造成了默许和纵容的效果。相关部门为何对发昧心财的校领导心慈手软?相关部门应出重拳、动真格,不能收缴了赃款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