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王 辉
2014年12月3日、12月12日,本报详细报道了临颍县10岁女孩甜甜(化名)被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前后经过。7月1日下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杀害甜甜的马某某当天被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案情回顾】
离家返校 女孩失联
甜甜是临颍县杜曲镇人。父亲王先生经常外出打工养家糊口,把甜甜安排在临颍县城北街小学就读。甜甜平日就吃住在县城的婶婶家,周末才回老家住一天。
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是离家返校的日子。当天在家吃过午饭,甜甜撑着一把青格小黄伞出门,先去不远处的台陈镇河贾村,找一名女同学一起去学校,但甜甜从此失联。
接到报案,临颍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先后投入200多名警力,走访了大量群众,把杜曲镇、台陈镇等案发地附近所有村庄挨个寻找,但多方努力寻找的结果,传来的却是惊人的噩耗。2014年12月1日下午,在临颍县台陈镇邓庙村的菜地里,警方发现了甜甜的尸体。经过追捕,2014年12月1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郑州落网。被捕后的马某某交代了杀害甜甜的过程,并称事发后一直躲在黄河滩的草丛里。
【罪犯伏法】
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7月1日下午5点多,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布告》上看到,2014年11月23日15时许,罪犯马某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从临颍县台陈镇水车梁村回家,途经台陈镇河贾村与袁庄村交叉口时,见被害人王某某(前文中的“甜甜”)独自行走,遂将其骗至台陈镇邓庙村自己家中杀害。马某某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马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日,马某某在指定的刑场,被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各方呼吁】
加大保护留守儿童力度
由于此案当年在社会上影响极大,7月1日,得知马某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市一些网友也在各个微信平台上发表了对此事的看法。有网友留言:“孩子走好,天堂里没有伤害和忧伤!”
“发生这样的事让人很震惊,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因为现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很多,绝大多数都是自己去上学、回家,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采访中,多名村民和民警,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疑问,“不少村庄因打工者多,有的还带走孩子到打工地上学,造成一些农村学校合并成一个学校,孩子独自上学路上咋保护安全呢?”
另外一些网友提出,农村留守儿童受到的安全教育较少,政府在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加大保护留守儿童力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保障措施。只有这样,悲剧才不会在我们身边重演。
本报2014年12月12日报道版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