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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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8日 星期

考试日期“撞车”也是堂社会教育课


□朱昌俊

这几天,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郭子旭一筹莫展:由于陕西省招办对其“不予投档”,他以595分总成绩获得今年全省文史类考分第822名。本来有望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的他,却可能无学可上。遭遇类似情况、在高考中受到影响的考生,不止郭子旭一个。(7月6日《中国青年报》)

几位准大学生眼看着心仪的大学在向自己招手了,却因只能“择其一”,而面临无学可上的尴尬。这种局面的出现,真的只是两种考试时间的“偶然”撞车这么简单吗?而涉事学生只能被动承受“无学可上”的代价吗?

在当地教育部门看来,该情况的出现不是他们的责任,因为当地口语测试时间在3月份就已经公布,而北外的考试时间是后来才确定的。这种说法并非没有一定道理,然而问题已经出现,相关方面就不能对这一情况和考生的正当权益置之不理。

事实上,已有部分同学因为与省招办沟通,从而实现了对两个考试的兼顾。既然如此,为何当地招生办不对所有的相关同学都主动进行通知和协调?纵容这样的现象出现,所谓的“为考生服务”到底体现在哪?

目前,当地教育厅回应称,正就此事进行协调,北外方面也称对此事会保持关注。相信,在各方的协商解决之下,相关学生将不至于“无学可上”。然而,这一事件的解决,本不至于要考生和家长经历如此多的波折,甚至蒙上“无学可上”的恐惧。一个“以人为本”的教育部门,最应该做的,难道不应该是让所有考生都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实现梦想吗?

都说高考之后,准大学生们才将真正开启自己的“社会教育”。显然,这样的经历对于涉事的准大学生们而言,堪称一堂深刻的社会教育课。一则,他们将明白,即便在当下的信息时代,社会沟通、运转的非必要成本仍如此之高;二则,有时候,“以人为本”的理念仍受制于薄弱的责任意识和僵化的行政思维而难以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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