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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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1日 星期
“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市民遇到这样的“好事”可要擦亮眼
珍惜血汗钱 远离非法集资

警方向市民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从诱人的投资项目,到心动的高息“馅饼”, 一些民众的“血汗钱”“养老钱”,甚至“救命钱”都打了水漂。一起起非法集资,敲响了打击民间非法集资的警钟。为什么会有人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公众又该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文/图 本报记者 齐 放

心痛

多年积蓄被骗走

“30万元钱,那是上班时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现在一分也没有了。”6月24日下午,在市区长江路一居民小区,61岁的市民宋先生谈起被非法集资所骗的经过,难过得不时擦拭眼泪。

2013年7月,有朋友向宋先生报告了一个“好消息”,有一位朋友姓梁,是一位老板,通过土地流转在临颍承包了近千亩地,准备搞高效种植项目,苦于资金短缺,急需一笔资金,如果有兴趣可以投资,不仅可以分红还可以拿比银行高的利息。

本来宋先生对这类信息不感兴趣,但看到这位朋友也投资了,而且按约定先拿到了部分利息,这让宋先生动了心。最后,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宋先生把30万元存款取出来,全部交给了那位梁老板。然而,当时梁老板给宋先生打的只是个人借条,并约定了利息,至于分红只是写着“按经营业绩每年分红不低于10%”等等。

之后的三个月,宋先生都如期从梁老板那里拿到了利息。但让宋先生疑惑的是,每次都是梁老板开车把钱给他,宋先生从来没有去看过梁老板的公司和经营的项目。半年之后,宋先生和他的朋友没有如约收到梁老板的利息,得到的答复是“再等半年,一次结清”。有了这句承诺,宋先生在半信半疑中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熟料,半年之后,宋先生和朋友再也联系不到梁老板,他们一起到临颍也没有找到他的公司。“当时我急得六神无主,差点昏过去。那可是我大半辈子的积蓄啊!”宋先生茫然地说,回到市区后,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与宋先生不同的是,市民黄女士的钱被所谓的“互联网+”忽悠走了。2014年12月,市民黄女士被朋友曹女士拉着到市区一家宾馆内的投资公司“听课”。宾馆的房间内坐着十几个人,有一位“讲师”在小黑板上写着一些数字和类似公式的东西,在电脑上不时打开账户讲解。黄女士听得似懂非懂,在“讲师”的点拨下,她终于明白了这是一个所谓的“对冲基金”,只要把钱打进去,每天都有红利。尽管如此,这个“对冲基金”靠什么赚钱的,黄女士还是不明白。

已经把5万块钱投入“对冲基金”的曹女士告诉黄女士,管他们怎么赚钱,只要人家给咱钱就行了。最后,在屋内“听课”的十几个人中,有几个人禁不住高额红利的诱惑,在没看到任何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和盈利模式的情况下,仅仅出于对朋友的信任,纷纷拿出银行卡,在POS机上把钱刷给了“对冲基金”。

黄女士算了一下,一万块钱每天能盈利150元左右,算下来确实感觉有些像“天上掉馅饼”。最后她还是没有管住蠢蠢欲动的心,把3万元钱作为“投资”投入了“对冲基金”。刚开始的十几天,黄女士每天打开电脑,看着自己账户中的钱在不断增长,心里确实有些高兴,甚至还笑自己当初太胆小,投的钱有点少。可是20多天之后,她突然发现网站打不开了,这下她慌了神,忙打电话给当初的“讲师”也就是漯河区经理。可是,对方的电话提示已经关机。  

黄女士更加六神无主,她又找到朋友曹女士,此时的曹女士也像热锅上的蚂蚁正慌作一团。她们赶到宾馆,那里早就人去楼空,哪还有投资公司的踪影。这时候,她们才真正意识到,当初的“馅饼”,其实是骗子早已挖好的“陷阱”。

揭秘

掀开非法集资的“盖头”

“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非法集资者的骗术较为高明,方法和手段隐蔽和狡猾,与受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贪图一夜暴富、一劳永逸,甚至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不无关系。”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经侦大队大队长黄超文分析说,非法集资案件中,违法分子骗术花样翻新,经常根据所谓的投资热点编出形形色色的“优质项目”,高息利诱,骗人没商量。

警方向记者介绍,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黄超文告诉记者,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提醒

谨慎识别小心投资

尽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披着各式“马甲”,但万变不离其宗。非法集资行骗,无一不经过画饼、造势、吸金等环节,即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等,让投资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面对一些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的非法集资,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为此,我市警方提醒大家,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全面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如果一时无法判断,可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可参考以下提示:

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利率,大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看主体身份是否合法、真实;三是如遇到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四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五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审慎决策,防止自己成为“下线”。

警示

这些花招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危害极大。首先,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大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黄超文说,自从2010年以来,我市就对涉嫌非法集资立案20多起,只要群众有报案,警方就积极排查线索追赃挽损、打击犯罪。

在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中,警方总结了一些不法分子操纵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扒下了伪装者的“画皮”外衣: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信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友情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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