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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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9日 星期

“救人溺亡” 缺的不只是常识


□徐剑锋

7月17日清晨6时45分,甘肃敦煌市党河风情线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女子酒后欲自杀被同伴救起,孰料该女子第二次跳入水中,被随后赶到的同伴及好心人施救,不幸的是有6人相继落水溺亡。目前,具体事件相关部门仍在调查。(《兰州晚报》)

一年又一年,似曾相识的“夏日悲剧”再次上演,让人扼腕叹息。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是,又是“一人落水,多人溺亡”事故,“手拉手”施救何时才不会成为生命之殇?

营救溺水者是一项风险极大的技术活,既要有娴熟的游泳本领,又要有良好的施救技巧。面对复杂不明的突发情况,如果仅仅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一时冲动,一旦稍有偏差或闪失,后果恐怕不堪设想——不仅救不起人,而且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悲剧发生后,有些问题有必要坚持不懈地追问下去:一者,下水救人前是否合理判别相关危险和潜在风险?二者,不识水性就相继施救,为何如此鲁莽?三者,谁该、谁能为这起事故埋单?一次次“血的教训”,无不在提醒人们:救人不仅仅需要勇气,更得有能力和技巧。在紧急关头,尽管没有任何考虑的余地,但救人心切仍需掂量自己的能力,量力而行。我们只有学会对救人风险的研判,预知潜在的风险,在救人之时注重保护自己、保全生命,才能避免更大的无谓牺牲。

“救人溺亡”暴露出救人技巧的匮乏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不足。如果不具备这样的基本常识,这类事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复制”。由此而言,我们既要在思想上加强警示教育,更要在行动上补上安全“自救”一课。一方面,在汇聚见义勇为正能量的同时,更应教导理性智为——在不具备特殊本领的前提下,切不可一时冲动“帮倒忙”。事实上,报警、呼喊救人、准确记住溺水者的方位及其参照物等,也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另一方面,多灌输一些“临水而危”的安全常识、多教授一些落水后正确求救和科学施救的方法,让每一个人从小就能在人生搏击中提升各种本领,从容应对各种风险,这样才可以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否则,当真的“危险”降临时,世上是没有后悔药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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