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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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1日 星期

雨夜肇事致人死亡 逃逸两天后投案自首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麓棣)7月18日晚上10点16分,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接110指令,在临颍县繁城回族镇繁城派出所北400米一家超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男子死亡,肇事车辆逃逸。7月20日上午,肇事司机张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7月20日上午10点,记者赶到临颍县交警大队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面包车撞人后逃逸

7月18日晚上10点16分,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接110指令,在临颍县繁城回族镇繁城派出所北400米一家超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据临颍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介绍:警方迅速赶到了现场进行勘察,因为当晚雨水较大,许多证据保存不完整,现场只遗留有一辆损坏严重电动车。伤者为一名男性,64岁,许昌蒋李集镇上坡村人。被撞男子受伤比较严重,120赶到之后,把伤者送到医院时,伤者已停止呼吸,确认死亡。

由于肇事车辆逃逸,警方就迅速对事发周边监控录像的调阅,怀疑可能是一辆灰色面包车。7月19日,经过与附近道路卡口监控视频对比,发现一辆豫K34***灰色的五菱面包车很可能是肇事车。

肇事司机已投案自首

7月20日上午,迫于压力,肇事逃逸司机张某投案自首。经询问,张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在临颍县公安局见到了张某。张某表示,7月18日晚上9点左右,由于下雨视线不清晰,他在行驶至繁城回族镇繁城派出所北400米处时,突然看到在小岔口有一电动车向北转弯,他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上了。当时他非常害怕,大脑一片空白,就驾车走了。张某说,直到投案后才知道自己撞死了人。

目前,肇事司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临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勇于承担责任,如果肇事逃逸,会对伤者家属心理上造成很大伤害,同时呼吁广大驾驶人员要遵章驾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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