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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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日 星期

“空白罚单”释放执法善意


□李小将

近日,安徽的汪先生在朋友圈中晒出一张桐城交警的罚单,这是一张没有扣分与罚款的“空白罚单”,只有交警留下的一句温馨提示:“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据了解,桐城交警倡导“人性化执法”,对不熟悉道路情况的外地牌照车辆的首次轻微违法,一般只给予口头警告。(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自汪先生晒出“空白罚单”后,这张罚单就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人为桐城交警人性化执法点赞,有人质疑对另一些人相对不公,还有人质疑以“温馨提示”的方式代替口头警告,有损法律威信,太随意、太任性。在笔者看来,三者皆有道理,但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交警开具这张“空白罚单”是有前提条件的:一是外地车主;二是首次违法;三是轻微违法。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开具“空白罚单”,反之则不能。从这点而言,“空白罚单”展现出桐城交警人性化执法的一面,也显示出一座城市对外地车辆游客的豁达与包容。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未影响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这里,桐城交警以“温馨提示”的方式代替了口头警告,笔者觉得也没什么不妥,不管是口头警告还是“温馨提示”,都是提醒和警告当事人,这里不能停车,你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如果两种方式都能达到同样的目的,笔者反倒觉得“温馨提示”要比口头警告更人性化。

不管是扣分、罚款,还是口头警告,抑或是“温馨提示”,都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让每个人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面对不是有意或者首次轻微交通违法,如果以一种善意的处罚,能换来当事人的自觉守法,岂不更好。

在笔者看来,一张小小的“空白罚单”之所以会引来这么大争议,是因为这样的“罚单”我们见得太少,我们习以为常的罚单就是罚款和扣分。殊不知,没有罚款和扣分的罚单也是一份罚单。

法治社会的形成既要靠执法者的严格执法,也要靠人们的自觉守法,如何以一种更有效的方式将各种规则深入人心,将法制和“善治”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规则才是重中之重。从这点而言,桐城交警开具的这张“空白罚单”,无疑是一次很好的创新和尝试,也具有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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