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豫政办[2014]125号)指出,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需要淘汰的黄标车有七类:
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
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