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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 星期
今年首场清风问廉“开考” 市统计局回答“九问”
数据不造假 方能守住清廉底线

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清风问廉”现场接受问廉。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辉 见习记者 李林润

真实准确是统计数据的生命。近年来,一些地方统计部门“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

如何在统计工作中避免出现“跑数字”“瞒数字”,甚至“假数字”的腐败问题?在8月5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今年首场“清风问廉”现场(注:现场通过网络实时对外播报),市统计局“应考”,就大家关注的一系列问题作了解答。这些问题是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前期座谈以及征集网友意见和建议而来。

一问

“四项突出问题”治理整改了啥?

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提升机关效能,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统计局在“四项突出问题”方面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呢?

答: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在机构编制方面,存在有11名同志混岗使用,现在已按照有关规定,理顺或完善了手续。

在财经纪律方面,存在有些公务接待手续不全、有些日常办公用品无清单、工会无单独账户、有些科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问

“清水衙门”存不存在腐败土壤?

问:市统计局给外界的感觉是个“清水衙门”,无权无势、无利可图,难道真的不存在腐败土壤吗?

答:单位个别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确实存在轻视、不注重等思想倾向,一些同志认为市统计局是个清净的单位,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心里踏实,但不能放松作风建设,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党建工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问

个别干部涉嫌“吃空饷”如何处理?

问:市纪委监察局在平时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市统计局自建局以来,没有一名党员干部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但辩证地看,该局在干部作风、机关效能上也或多或少、或隐或现的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从信访中发现,2014年该局就有个别干部涉嫌“吃空饷”被举报,这事是如何处理的?

答:2014年个别干部涉嫌“吃空饷”已经处理,并引以为戒,认真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工作纪律提出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每周由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工作纪律,对违反作风纪律的及时批评提醒;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问

执法是否严?一年查了几件案?

问: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基础,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社会关注。统计部门也有执法权,市统计局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老好人”思想?2015年一年究竟查处了几起统计瞒报、不报、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案件呢?

答:2015年,由于一些企业没有专职统计人员,加上统计报表多、指标细,企业统计达不到标准要求,存在不报、乱报问题,对问题严重的10家企业分别给予了警告或罚款,并责令整改。随后,这些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对全市695家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了联网直报,有效解决企业不报、乱报等问题,避免了违法风险。

五问

基层统计质量良莠不齐 如何确保数据真实?

六问

防止“数字腐败” 有哪些保障措施?

问:统计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投入巨大人力、财力来收集经济社会等信息,怎样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防止“数字腐败”的发生,市统计局有什么保障措施?

答:今年,我们选取工业、投资两个专业作为“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三项重要行政原则)统计试点,形成了良好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为推进“三公”统计试点工作,从统计人员法制意识入手抓培训,通过实际案例让基层统计人员明确触碰“统计四条红线”的后果,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从企业直报率入手抓源头,凡是无特殊情况上报报表电脑IP与平台显示IP不一致的,我们都视作代报,并在对县区的数据评估中予以体现;从县区排名入手抓评估,在对各县区的数据评估中,坚持把评估标准公开、评估程序公开、评估结果公开,杜绝人情评估。

七问

为政绩“跑数字” 统计人员如何防范被公关?

问:有公权行使的地方,就有廉政风险,统计由数字关联着实力排序,实力排序体现着干部政绩,近几年,统计实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力求客观公正。但在统计数据的生成中,统计人员仍会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可能会成为攻关、通融的对象,前些年,也确有“跑数字”现象,怎样防范统计人员潜在廉政风险,构建防范机制?

答:为了预防“跑数字”现象,我们明确了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的职责权限和权力边界,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排查风险点,对内部人财物管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执法检查,统计服务等业务工作,排查出15项廉政风险;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明确规定对决策失误、违规用权甚至以权谋私的,加大问责查办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通过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实行阳光统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跑数字”现象。

八问

我市服务业存在漏报数字 如何加强监管?

问:我市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全线“飘红”,GDP增速全省第一,其实还有很大的提升进步空间,服务业等普遍存在着漏报,不如实申报,比如一些较大的宾馆、酒店仍是大个头的个体户身份,进不了统计数据库。请问你局如何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责任担当,市县(区)联动,形成合力,做到应报必报、应统必统?

答:“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关注。”市统计局的负责人说,对于网友留言中反映的一些较大的宾馆、酒店仍是大个体身份,进不了统计数据库现象,我们及时将这些达不到“四上”法人单位入库标准的单位纳入大个体名录库,在月(季)报统计中也视同“四上”法人单位参加全市数据汇总。

九问

工资增长为啥感觉不到?数据咋出来的?

问:有个别统计数据与群众感受不一致,如统计数字显示工资增长了多少,可是自己到手的工资没涨那么多,心理落差好大啊,为什么会有这些反差?统计部门的数据是如何出来的?

答:统计局公布的工资统计口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全市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等于全市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5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41389元,在全省排第13位,月平均工资是3449元,处在全省下游。至于群众觉得工资增长统计数据和实际增长不一致,举个例子让大家理解一下:甲乙丙三人,甲月工资5000元,乙月工资3000元,丙月工资2000元,三个人平均工资是3333元。这个数据和甲、丙工资不太接近,甲、丙会觉得和实际不符,甲觉得太低,丙觉得太高,但是和乙就比较接近了,乙就可以接受这个数据。所以说,统计局统计的工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和一部分人的感受有差距。

“哦,原来是我拖了高工资人的后腿!”对于该解释,一些网友表示,平均工资这个指标让一些老百姓感觉心理落差很大。“统计局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能不能完成这个工作以后,就我们每个群体出一个指数?”

网友们说,“我们老百姓关注这个指数的目的,是想衡量自己在社会当中的地位,我这个收入、我这个工资在我们漯河市是什么样的阶层。如果每年都比,每年都赶不上,每年都差一定的距离,我觉得这样幸福指数就太低了。”

问: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统计专业出身的工作人员少之又少,影响数据质量。随着统计调查单位的数量急剧增加,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支持和配合程度不高,因此统计部门获取真实统计资料的难度越来越大。请问,怎样加强全市统计队伍基层、基础工作,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敢于负责的统计队伍?

答:“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是困扰和制约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现实因素,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统计数据质量,受条件所限,基层统计队伍不能满足统计需要,这一矛盾越来越凸显。”市统计局的负责人说,针对这个问题,一方面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培训基层统计人员400余人次,其中一部分直接培训到乡镇一级统计人员;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下半年,要对全市55个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逐乡摸排指导,促进乡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上水平,发挥好乡级统计在政府统计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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