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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3日 星期

当“大仙儿”遇见法律
占卜算命、驱鬼治病、花钱消灾,还有买个泥人儿“拴娃娃”……这些玄乎其玄的东西多少都带着封建迷信的影子,他们也许给迷途和焦虑的人带来过很大的安慰,但是也有的骗人钱财,甚至要了人命。

1.

算命先生没算准 法院判还算命钱

王大妈一心想发财,经人介绍找到一名算命先生,想算算自己到底有没有财命。

算命先生皱起眉头称,王大妈命里缺财,必须通过算命来增加财运,还许诺经其算命后,保证她在两年内发一笔大财。

2012年11月,王大妈相信了算命先生的话,并在当天向算命先生的银行账户内分别存入14879元和5000元,此后又多次到这里算命,先后给付算命先生5万余元。可两年后未见“效果”,完全没有发大财。

王大妈感到自己上当,找到算命先生要其退钱,可对方却不认账。王大妈一纸诉状把这名算命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5万元。

算命先生辩称,2012年11月王大妈给自己的“算命”款项,当时王大妈就应当认知其权益受到损害,“现在都过去好几年了,已超过法定两年的诉讼时效”;并且,收的钱是朋友间赠予的行为,还强调“都是成年人了,对封建迷信应该有所判断”。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该钱款与被告替原告“算命”有关,但所谓的“算命”行为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取得利益的合法理由,故被告取得原告给付的19879元并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返还原告。

而原告主张被告返还的其他钱款,因原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佐证,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法院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被告承诺原告可以获得若干金钱利益的最后时间起算,故原告的主张并未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本案中,算命先生利用了社会大众封建迷信心理,信口雌黄,穿凿附会,不劳而获,从原告处获取大量钱财,符合不当得利法律要件以及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原则和合同法公平有偿秩序交易原则,原告请求返还,法院予以支持是正确的。

●为什么不是赠予

从表面上看,本案看似存在一方无偿给予,一方表示接受的情形,貌似符合赠予合同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意思表示原则,应当从赠予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进行分析,即赠予人的意思表示时是否为其内心的真实意愿,是否在被蒙蔽、被欺骗的情形下作出。

根据本案案情,王大妈在付钱时,内心是认为“算命先生能让她发大财”的。那么在自己将来肯定能发大财的前提下,给予算命先生一定的报酬也是理所当然。但这一心理认知,是在算命先生的各种天花乱坠的“命理分析”下才得出的结果,并非其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故此,本案中因大妈并不存在赠予的真实意思表示,故不能认定为赠予行为成立。

当然类似情况也并非都不是赠与行为。有些人去算命先生那里求吉日、问前程、寻物等,寻求心理安慰。之后,出于感激,给予算命先生些许财物,可视为赠予。

●法院判决基于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与金额大小无关

有人认为,法院判决返还是因涉案数额太大,如果涉案数额是几百或者几十元会不会有其他判决的可能?对此,法官表示,法院判决返还并非因数额太大,而是算命本身并非合法的获取。

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正当性基础在于给付转移了财产利益,但本案中给付的目的未达到,也就是说王大妈没有发财。给付不当得利之所以发生,就是因给付虽完成了权利的变动,但给付人并没有实现其给付的目的,因此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法请求权。遵循我国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首先应当有权利人主张权利,要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财物。

如今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也就意味着立案后要按照法律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不论标的额多少,法院均应依法判决。

●“占卜算卦”还涉及很多其他法律问题

日常生活中因“占卜算卦”发生的盗窃案、诈骗案不在少数。这种盗窃案与传统盗窃行为区别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秘密性,而是具有一定欺诈行为,但其欺骗行为只是为秘密窃取打掩护,属于暗中调包而达到盗窃目的。而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区别的关键点在于被害人是否因被告人的欺诈产生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有些算命先生利用打听到的信息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再以其亲友有灾难的迷信说法使被害人心理产生恐慌,而把财物交给算命先生予以“消灾”。此时,如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物所有权给算命先生或是将财物交付算命先生目的是为其“消灾打点”,而后算命先生利用封建迷信蛊惑被害人将财物据为己有时,算命先生将涉嫌诈骗罪。

该案也符合诈骗犯罪的某些特征:即虚假承诺,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但在司法实践中,原告选择了民事诉讼方式维权,亦于法有据。张 杰

案 情

判 决

释 法

2.

巫师“驱鬼治病”

蒸死女村民

●密封的木桶不治病反害人

“她就是坐在这个木桶里被蒸死的,当时我是听到她那痛苦的哭喊声赶来的。她患病几年了,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治好,没有想到他们会用这种办法来给她治病。”据某村村民讲,2月27日晚9时许,他同其他村民听到了邻居李某很伤心地大声哭喊着,便不约而同来到她家一探究竟,发现是李某的家人请来当地巫师樊某和胡某在给她做道场驱魔治病。村民们看到李某被装进密封的木桶内正用柴火在热蒸,李某在桶内大呼受不了想出来。有村民便叫正在实施法术的巫师赶快放人出来,否则要出人命。不料,巫师却说那哭声不是李某所发出的,而是缠在她身上的魔鬼在受了他们的法术在叫,并称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驱走李某身上的鬼魂了。

随后,村民们强行将痛苦挣扎的李某救了出来,发现她脸上已变成乌色,无法站立。村民们有的去找医生,有的扶她进屋休息。遗憾的是,李某被村民们救出后不久便失去了生命体征,经赶来的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两名巫师已被警方控制。

●巫师涉嫌利用封建迷信致人死亡罪

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从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当地巫师樊某和胡某的行为根本不具备任何治疗动机、也无任何诊疗行为,故不应属于非法行医。把人放在木桶里蒸驱鬼魂,有违常理,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封建迷信活动,但二人利用迷信蒙骗他人,其并非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故此更符合利用封建迷信致人死亡罪。

●受害人家属可索要民事赔偿

在发生因封建迷信导致人身及财产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巫师樊某和胡某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进行民事赔偿。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因封建迷信活动导致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可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受害人亲属可起诉索要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消除迷信需多方努力

请巫师“驱邪消病”的封建迷信并非个案,因迷信而延误了治疗,甚至致人死亡等事件屡屡发生。想要预防此类悲剧不再重演不仅需要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封建迷信活动的力度,更需政府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媒体、互联网、报纸等多方联动,宣传推广科学文化知识,通过鲜活的案例让群众认识到封建迷信的危害,从科学技术中获得实惠。当遇到因封建迷信活动导致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时,人民群众也应当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益,让传播封建迷信者无处藏身。吕 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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