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交通大学一32岁的女教师刘伶利在查出癌症后遭工作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开除。刘伶利上诉成功后,校方仍未主动执行法院判决。在刘伶利离世后第五天,校方表示愿意尽力满足家属要求,并于8月22日,恢复刘伶利劳动关系并补偿7.2万元。
然而,让社会愤慨的是,在刘伶利治疗癌症期间,她所供职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以“连续旷工”为由将她开除。这件事情背后的故事到底是什么呢?
↑ 关于恢复刘伶利同志劳动关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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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院方以旷工为由开除教师
开除一个正在癌症治疗期间的员工,这样的决定让人寒心,更让社会愤慨。日前,兰州交大博文学院院长陈玲称,之所以一直认为是盆腔炎,是因为刘伶利在北京看病期间曾在甘肃省人民医院开具了一份证明。
记者调查得知,当刘伶利托人把那份诊断为盆腔炎的请假单递到学校后,博文学院批准刘伶利59天病假,期限从2014年9月2日至10月31日。
按照“兰博院发【2015】14号”文件内容显示,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9日文件印发之日,刘伶利一直处于旷工状态。因此才会被校方解除劳动关系。
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说,学校在2014年10月中旬曾打过电话询问续假的事情。“我女儿说我们都在北京,家里没人。学校的人说知道了,那续假的问题就算了,你就不用管了。”
刘淑琴介绍,虽然电话里说不用管续假的问题了,刘伶利还是在就诊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开具了补假条。记者看到,这份假条注明了诊断结果为双卵巢浆乳癌,开具时间显示为2014年9月2日,但旁边注明了一行小字,内容为“近三月一直在我院治疗,补假条”,落款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并有医院和医生的盖章。刘淑琴说,2015年1月14日,她曾携带这张病假条找到博文学院的人事处处长江雪芸补假。
刘淑琴说:“当时我就把假条给她,她不收。我就含着泪给她说,江处长那你能不能把我女儿的保险给买上,江雪芸说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她说了也不算。我当时就哭,她说给她哭也没用,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她见过这样的人也很多。”
进展 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偿7.2万
面对学校的开除决定,刘伶利以及家人向相关机构提起了仲裁和起诉。经过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均认定博文学院开除刘伶利的决定无效。虽然赢了官司,但从2015年3月开始,刘伶利的社保就再也没有缴纳过,这也就意味着她无法享受职工医保的报销。
在采访中,博文学院方面一直在强调自己是“讲人情”的,开除决定也是因为不知道刘伶利得癌症做出的。但就是“讲人情”的博文学院,在一审已经得知刘伶利患了癌症,法院已经判处开除决定无效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上诉,使得刘伶利的社保由于判决无法生效而无法缴纳。
二审宣判以后,刘伶利的父亲告诉了她判决结果,但她首先关心的并不是经济上的补偿。她说,可能单位领导应该到我们家慰问一下吧,毕竟这么长时间了。
在博文学院提供的一份人事处长江雪芸所写的情况说明中,介绍探望情况时也表明,学校的人事部门只是在刘伶利请假期间提出过两次探望要求,被当时正在生病的刘伶利拒绝了,此后再没有提出探望。
2016年8月14日8时,刘伶利因癌症和并发心脏病辞世,年仅32岁。
经过同刘伶利家属的协商,8月22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发布“兰博院发【2016】81号”文件,通知该院各处(室)、系(部),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5甘01民终992号)终审判决,博文学院按一、二审判决执行恢复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撤销“兰博院发【2015】14号”文件关于开除刘伶利的决定。本决定自2015年1月19日起执行。
同时补偿刘伶利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工资5.76万元(按每月2400元计算),补偿按6个月工资计算的丧葬抚恤金1.44万元,两项合计7.2万元。晚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