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8月29日晚上6点半,市民李先生将车停在市区黄山路北段太阳城小区附近路边的停车位内。当他开车时,发现雨刷下面压着一张“违章停车通知单”。仔细一看,原来这是一张娱乐会所的广告宣传单。当晚,附近停放的很多车上都被贴了这种“罚单”。(详见昨日本报07版)
广告变身“罚单”,从宣传角度而言,的确能吸引眼球,但就一定能达到吸引消费者前去店里消费的目的吗?我看未必!那些受到“罚单”惊吓的车主,不会傻到去这家娱乐会所拿钱“消灾”吧?
自媒体时代,商家进行自我宣传本无可厚非,但广告创意和宣传手段不能过头、没底线,否则物极必反。
如何杜绝“罚单”式广告?一方面,商家必须加强自律,切不可动歪脑筋,打“擦边球”,还是规规矩矩想创意、做宣传的好。另一方面,商家宣传打“擦边球”,监管决不能玩“躲猫猫”,有关部门必须尽职履责,行动起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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