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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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 星期

强买排骨
事件回放

近日,在重庆九龙坡区渝州交易城内,有商贩以22元/斤的零售价卖排骨(大客户享受20元/斤的排骨价),不料遇到一对母女非要以20元的价格强买。无奈之下,商贩不得不报警求助。最终在警察的协调下,双方以各让步1元钱的价格成交。(《重庆商报》)

议论纷纷

到底什么是“价格歧视”?小客户要求与大客户享同等价格待遇是否合法?这都值得讨论,不能因为人家的行为看起来无理,就否认她们维权的权利和价值。

——椿桦

顾客强迫店家交易听起来荒唐,其实耐人寻味,教会我们凡事要换位思考,推己及人。

——杨萃

市场交易必须是自由的,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能强买也不能强卖,只有首先保障交易的自由,然后才谈得上交易的公平。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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