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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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3日 星期

社保中断缴费 都有啥影响


□本报记者 齐 放

通 讯 员 孟宪信

近日,不断有市民咨询本报新闻热线3139148,称他们原来在某公司上班,缴纳有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但离职后几年未再缴纳,不知道社保中断缴费后,对以后的生活有何影响?如果续缴,都有什么规定?对以上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

市医保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漯政〔2000〕74号)文件精神。我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与保障水平应同我市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正常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待遇和缴费呢?市医保处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根据漯政〔2000〕74号文件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可适当调整单位及职工缴费率。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如何享受待遇和缴费的问题,市医保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漯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漯劳社〔2009〕126号)文件第三条,所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市城镇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人员等。不包括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第九条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不低于25年,女职工不低于20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本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累计年限,期限须满10年。

市医保处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规定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应以本市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市确定的缴费率一次性足额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

市养老保险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身份发生变化,由企业职工变为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灵活就业人的参保规定,企业职工变为灵活就业人员后,应及时续保缴费,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是从参保缴费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参保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及时续保缴费,会造成如下后果:一是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二是由于中断缴费,造成缴费年限短,虽然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但养老保金偏低,降低退休以后的生活质量。因此,建议参保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人社部门的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续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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