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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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日 星期

说好20天提新车 一个月后还没影4S店:该车型暂时停产


本报讯(记者 杨 光)9月19日上午,市民冯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8月20日他在一家轿车4S店预定了一辆SUV车型,双方约定交定金后20天内提车。但冯先生至今没有提到车,原因是4S店工作人员称该款车型暂时停产,没有货,希望冯先生能购买其他车型,价格可以适当优惠。但冯先生认为,4S店涉嫌违约,应该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双倍违约金。

交过定金却等不到车

据冯先生介绍,家里想购买一部代步轿车,8月20得知北汽幻速4S店搞活动,就和妻子一起去看看,并相中一辆北汽幻速S2创业版车型。经过协商,最终以5.1万元的价格谈成,冯先生缴纳了3000元定金后,和该店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

记者看到,这份合同甲方是漯河隆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名为冯先生的妻子李女士。该合同第一条规定从即日起乙方在20日内与甲方签订商品车出售合同。第二条规定,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3000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车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车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车价款。第三条规定,甲方拒绝签订商品车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车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在这份合同上,还盖有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按照合同规定,我在20天左右时间去4S店询问轿车情况,但工作人员说, 还没有到。我又去了两次,却被告知这辆车没有货了。”冯先生告诉记者,工作人员还劝说自己购买同款的中高配车型,价格可以优惠一些,但这让自己很难接受,认为4S店违反合同规定。

4S店:该车型暂时停产

9月19日上午,记者和冯先生一起到北汽幻速4S店询问,一位工作人员说经理有事不在,冯先生可以等两天再来。

记者与这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交谈,这位工作人员说:“当时冯先生来订车的时候,没有想到创业版车型没有货,但把订单发到厂家后,厂家却一直没有发货,才得知是这款车型暂时停产。”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直在和冯先生沟通,推荐他购买另一款中高配车型,并给冯先生很优惠的价格。但冯先生认为,通过网络得知近期有一些网友买到了这款车的标配车型,还拨打过北京汽车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有订单就会发货。“我感觉4S店不够诚信,如果没有车就按照合同规定,给我双倍定金,但现在却一直劝我购买其他车型。”冯先生告诉记者,购买其他车型还要加价4000元,这个不能接受。

针对这件事,记者咨询了律师。河南盈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宏认为,4S店作为该品牌车辆的代理商,应该比客户熟知各型号车辆生产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车型停产是在交付定金之后,合同可以解除。但如果该车没有停产或者4S店收取定金之前已经停产,4S店还涉嫌欺诈,并且超过约定交车时间已经构成违约,客户有权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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