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处可见的广告牌,可以说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如果设置整齐划一,将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但如果有的商户随意设置,就有点“乱花入眼”,不那么好看了。9月22日和23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路段发现,广告牌任意设置、大小不一、横竖各异的情况十分普遍。
□文/图 本报记者 张晓甫
目前,我市两城同创工作正开展得如火如荼。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治理,城市主干道、中心商业区、沿河风景区等主要地方的广告牌规范有序,让市民看着十分舒心。但记者走访一些偏僻地段、小区、城中村发现,部分广告牌的设置等仍有诸多问题。
广告牌爬上居民楼
“这个广告牌在这里好几年了,你看上面的颜色都褪去了,牌子都已经发白了。”9月22日上午,记者在井冈山路天鹅湖小区,看到一个美容美发的广告牌在该小区居民楼上,一下子占据了近三层的面积。“本来这些房子是坐北朝南的,这个广告牌子挡住了居民阳台的采光,每天晾晒衣服都不方便。”一位路过此地的市民说。
而正在记者要走时,居住在该小区的王先生拦住了记者。“这个广告牌太扎眼了,每天晚上都亮得很,很远都看到了。”王先生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在一栋临街的居民楼最顶层,一个巨大的广告牌屹然矗立。上面的广告内容是“某某培训教育机构”的字样。“白天不亮,晚上刺眼得很。”王先生每天晚上都要散步,一走到这个居民楼下就感到不舒服。“这肯定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偌大的一个小区,就这一个广告牌在这天天亮着,不明白的人还以为这里是商铺哩。”王先生希望有关部门早日把这个巨无霸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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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废弃广告牌无人管
随后,记者来到纬二路,只见一个上面写着“某某酒店”字样的广告牌破旧不堪,商铺大门紧闭。“这个广告牌很多年了,广告牌的主人也不知道是谁。”刚刚乔迁新居,现在天安家园居住的市民赵建伟告诉记者,这条路南边是一个城中村,现在还居住着几十户人家,再往东是岷江鑫苑小区。赵建伟说,他们小区是一个新建的居民小区,很多居民正在乔迁新居,一出门看到这样的环境,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边还有一个更大的广告牌。”记者跟着赵先生的指引,来到了太行山路口,只见一个上面写着“某某农家院”的广告牌竖立在院墙上,十分醒目。“不知道这个广告牌是不是合法,这样高高竖立着,有关部门也不管一管。”赵先生说。记者看到,在这个巨幅广告牌的下面,是一个蓝色的路牌。“有些广告虽说是商家设置的,但也要顾及周边居民的感受,不能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影响了大家的出行环境。”赵先生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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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玩起大变身
9月23日上午,记者在淞江小区东边一个狭窄的小路上看到,在该小区东门,门口一间房子的墙上悬挂着一块刺眼的广告牌,与周边环境整洁的路面、整体美观的商户门面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是一个修衣服的商户弄上去的。”附近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每年春天,淞江小区院墙围栏的蔷薇花成为该区域一道独特的风景,可正中间突然出来一个广告牌,让正在赏花的人们很不舒服。
无独有偶。有的广告牌也变身成车身广告,让小区居民哭笑不得。在井冈山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记者看到,一个红色的电动汽车停在路西的道边石上,上面写着“某某皮草行”的字样。“这辆车停在这里很久了。”居住在德国小镇小区的市民张一鸣告诉记者,以前这个路口被设置成了临时市场,现在为了两城同创的需要,这里已经暂时没有了摆摊卖东西的商贩,宽阔平坦的道路上突然来了一个这样的广告车,让人看了十分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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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逐一整治 不规范的广告牌
带着上述的问题,记者联系上了我市户外广告管理部门。该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在我市容市貌提升百日行动中,我市集中对市黄河路、嵩山路、人民路、金山路等核心路段进行了集中整治,针对这些部分不规范的广告牌,他们将逐一核查落实,责令相关商户进行整改,彻底把不规范、不合法的广告牌消灭,还给市民一个舒心的出行环境。
另外,《漯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据了解,《漯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后,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的公司或企业,必须要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户外广告设置的形式、范围和示意图,户外广告所利用的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注的,均属于非法户外广告,市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部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