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区汽车购买量的不断增加,汽车消费在家庭消费中占有重要的份额,是仅次于购房的大额消费,家用汽车投诉比例也在逐年攀升,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车辆交易所把市民反映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经销商不及时交付车辆的合格证,导致车主延缓办理牌照;二是发动机漏油、后桥断裂、漆面脱落、刹车故障、轮胎质量等问题;三是经销者和修理者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让消费者承担高额的维修费用;四是部分紧俏车型在标价之外强行加价提车;五是购车合同条款模棱两可,汽车销售合同一般由企业提供,一些汽车销售企业会故意在合同条款中设“陷阱”,或利用一些表述不清的字眼忽悠消费者;六是汽车质量检测的机构少、检测费用昂贵、检测时间长、相关标准不完善;七是经营者诚信意识不强,不及时履行汽车“三包”责任,导致发生纠纷。特别突出的是车贷不能办理却不肯退还定金。有的销售商为了鼓动消费者购车,往往承诺代办车贷、车牌及代缴购置税等手续,并口头保证代办事宜若未成保证退定金,一旦事与愿违,销售人员随即“变脸”。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车辆交易所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车时,在填写购车合同时,要注意车辆信息是否写全,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要在订购合同上明确如下要素:车辆的主要配置如品牌、款式型号、排量、颜色等,还要明确标注何年车款,违约责任、交车期限等。要认真填写购车中各种附加费的明细项目。并且提醒消费者面对汽车厂商有力的宣传和推荐时,一定要冷静思考再做决定,在购车前认真阅读官网上原厂装备表、切勿一味地追求配置高档、功能齐全,避免改装原车电路影响安全性能,注意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材料。严格按照汽车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维修点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点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刘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