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甫)10月18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37个村被划定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召陵区1个,源汇区、郾城区各2个,舞阳县29个,临颍县3个。
记者在国家旅游局与9个部委、单位共同印发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上看到,我市舞阳县的姜店乡大王村等29个乡村,召陵区青年镇青年村,郾城区新店镇薛庄村、商桥镇郭栗庄村,临颍县皇帝庙乡吴集村等3个乡村,源汇区蔡庄村、西师村共37个乡村赫然在列。
据了解,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目标是使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1万元以上。
按照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县(市、区、旗)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配套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负责本辖区内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整合省内资源予以支持。各县(市、区、旗)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
按照文件要求,这37个村子将因地制宜确定各类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类型,选择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和途径,为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各项旅游建设尽可能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精准锁定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提高乡村旅游扶贫脱贫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