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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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 星期

交了定金 顾客半年没取货


□本报记者 郝河庆

10月19日,网友“明月心”在本报微信公众号留言说:“这个人4月份在我店里订制了小车座套,价值500元,交了100元定金。可如今半年过去了,一直不过来安装,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我想把这座套处理掉,又怕顾客再找上门,咋办?”

网友“明月心”在市区长江路从事汽车装饰生意。今年4月初,消费者刘女士在店中看中了一套价值500元的汽车座套。经过与网友“明月心”约定,刘女士交付了100元定金,双方口头约定一个月后取货。

网友“明月心”说,一个月过后,座套已经做好,然而刘女士却没有来提货。他以为对方暂时没时间,就耐心等待,可两个月过去了,消费者依然没有去。后来,网友“明月心”就给刘女士打电话,可是数次打电话不是未接,就是接通后直接挂掉。从4月份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了,刘女士既不去提货,也不接电话,他很是苦恼,想着把座套低价转卖,又担心消费者来提货,不知道如何是好。

当日,根据网友“明月心”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尝试拨打刘女士电话和发短信,结果都没有消息。随后,记者来到源汇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咨询。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这起争议中,由于消费者刘女士单方面违反约定,商家可以不退还定金,并将座套低价自行处理。采访中,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一定要按约定履行双方的买卖责任,不要由于违约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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