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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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日 星期

扣“孝顺金” 不如发“孝敬奖”


□张西流

从你的工资当中拿出一部分,由公司直接打给你的父母,作为“孝顺奖金”,你同意吗?最近,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就出了这样一项制度,引发了网络热议,大部分网友不同意,认为公司不能代替员工关心父母,更不能强制。(《现代快报》)

事实上,这算不上是“孝顺奖金”,只能称是从员工工资中扣出的“孝顺金”。必须承认,这家企业设立“孝顺金”,监督员工向父母尽孝,释放出了弘扬孝文化的善意,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表现方式。问题是,给父母“孝顺金”,全凭员工自愿,企业采取扣工资的强制手段,存在越俎代庖之嫌,不仅有点不近人情,而且侵犯了员工自由支配工资的个人权利。长此以往,可能会导致部分员工对企业、对尽孝产生抵触情绪,反而背离了“孝顺金”的初衷。

相比之下,湖北省咸宁市一家企业老板,拿出30万元“敬老红包”,每人年均800元,并按照进公司的年限,每年增长200元,让员工拿回家孝敬父母。又如,成都一家公司,在不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下,给工作表现好的员工每月发1000元的“孝敬父母奖”,而且直接寄给获奖员工的父母。企业这种新颖的奖励方式,不仅给员工的父母带来了惊喜,更激发出了员工的精神动力和工作热情。

可见,企业强扣“孝顺金”,不如给员工发放“孝敬奖”,以此打造企业的感恩文化。企业的感恩文化,不单单是企业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和福利待遇有多高,更多地体现在企业对员工的尊重程度。可见,企业感恩文化,强调企业首先对员工感恩、施恩,然后促动员工对企业感恩,进而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换言之,企业给员工发“孝敬奖”,就是视员工为“衣食父母”,对他们常怀一颗感恩之心。而员工与企业感恩互动,对企业更加忠诚,就是对企业最好的回报。

(请本版作者速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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