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贾敬龙执行死刑。行刑之前,法院依法安排贾敬龙与其亲属进行了会见。
被告人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一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贾敬龙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婚事告吹
迁怒村主任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作为户主,于2010年11月与村里签订拆迁协议。村里于2012年1月17日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30多平方米;2013年2月又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10多平方米。
贾同庆说,贾敬龙对其签订拆迁协议十分不满,还跟他说要断绝父子关系,随后就搬回了旧房二楼居住。调查显示,2013年5月7日,北高营村村委会根据与贾同庆签订的协议,组织人员对贾家的旧房实施了拆除。此时,贾同庆已经搬到了新房居住,而守在旧房中的贾敬龙与拆迁人员发生了冲突。
贾同庆称,贾敬龙计划当年5月25日在旧房结婚。家人曾劝他去新房结婚,双方父母还一起选了三个卧室的其中之一作为婚房。但贾敬龙“坚持要在二楼上结婚”。判决书中贾敬龙当时的女友吕某某的证言记载,家人都主张在新房里办婚事,贾敬龙还是不同意,后来女方父母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
婚事告吹后,贾敬龙把所有的账全算在了村主任何建华(被害人,殁年55岁)的头上,并用改装的射钉枪将其打死。
为此,贾敬龙事先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枪、射钉及射钉弹等,并对射钉枪进行了改装、试验。2015年2月19日4时许,贾敬龙从位于长安区华曙制药厂北侧的租住处开着自己的红旗汽车,来到北高营新村团拜会现场附近,将汽车停好后又步行回到租住处。8时许,贾敬龙用纸箱装着三把射钉枪和一把仿真手枪步行来到团拜会现场。9时许贾敬龙走到何建华身后,用一把射钉枪对着何建华的后脑部打了一枪,致何建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贾敬龙驾驶事先停放在附近的汽车逃离。
因故意杀人
被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贾敬龙因对2013年自家旧房被拆迁不满,即蓄意报复,购买射钉枪并进行改装、试验,时隔近2年,在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的村团拜会上将被害人何建华用射钉枪杀害,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贾敬龙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死刑核准裁定下达后,因被告人亲属及辩护律师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再次进行审查,认为核准贾敬龙死刑的裁定正确,依法对贾敬龙执行死刑。晚综
贾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