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底仅剩一个多月,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年度“收官”也进入冲刺阶段。
在这样的重要关口,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外公开曝光了五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这些典型案件背后,暴露出当前我市一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非法阻工扰工现象严重,无理取闹、敲诈勒索时有发生,更有一些人视项目建设为“唐僧肉”,千方百计都要咬上几口,这些乱象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甚至一些民生工程也因此推进迟缓,损害了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治理这些乱象迫在眉睫。
□本报记者 李元良 王 辉
案例
五起典型案件被曝光
1.拦施工车收“过路财” 敲诈勒索被抓
今年3月18日,市公安局沙北分局黑龙潭社区警务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姚庄村北边的牡丹江路沙河大桥工地,有人收“过路财”。接警后,市公安局沙北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调查取证,并于3月24日立案侦查。
经查,2016年2月份以来,在牡丹江路沙河大桥施工工地,姚庄村民李某某、应某某等人以大桥施工占他们的地,走他们的路为由,多次拦截施工的混凝土罐车,不给钱不让车辆通过,收取的金额累计达到5800元,所得钱款众人分了。
查明事实后,沙北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依法将涉案人员抓获,并于4月18日将案件移送起诉至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2.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想敲一笔 五人被刑拘
今年5月19日,临颍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自今年2月份以来,有人阻挠、破坏河南鑫伟置业有限公司在临颍县固厢乡北七里棚户区的工地施工,造成工地无法正常、按期完工。
经查,今年2月份以来,张某某、谷某某直接或者指使梁某某、谷某某、曹某某等人以各种理由阻挠施工,并于4月9日,在没有得到河南鑫伟置业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让临颍县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进入工地施工,强迫让之前与河南鑫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电气安装合同的河南康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退出该经营活动,并且强迫河南鑫伟置业有限公司接受临颍县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签订电力安装工程合同。
6月1日,临颍县公安局对谷某某、谷某某、曹某某、张某某、梁某某刑事拘留,经过公安机关对带头阻挠工地施工人员的打击处理,临颍县北七里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恢复正常施工。
3.酒后驾车堵工地门 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
今年4月25日,在源汇区问十乡西师村的双汇鸡场项目工地,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将车堵在双汇鸡场门口,提出各种无理要求,要求得不到满足,拒不挪开车辆,阻碍交通,影响项目建设,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
随后,该男子被带至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问十社区警务中队。经血液检测,其血中乙醇含量136.7mg/100ml,达到醉驾。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对该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立案,并对其刑事拘留。
4.讨要土地款堵公路 两人被拘十日
今年2月14日,舞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在舞阳县孟寨镇舞北路红绿灯处,有人堵路。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是孟寨镇徐庄村村民徐某某、郭某某、徐某某等人因土地赔偿款问题将公路堵住,禁止正在建设的孟寨社区施工工地车辆无法进入。
由于堵路,不仅给项目施工方造成影响,也造成附近行人出行受阻,交通秩序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徐某某行政拘留15日,对徐某某、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5.组织老年人堵工地门 四人受处理
今年3月3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到报警,在辖区西坡李村一安置房施工工地,有村民以该工地施工损坏村道路为由,组织一些老年人围堵工地大门,并对过往的施工车辆拦车收取所谓的修路费。
接警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警力,将两名组织者和挑头者李某某、方某某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他们治安拘留12日。
全市重点建设项目22处受阻
以上被曝光的五起典型案件仅是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侧面。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事件还有不少。个别村组逢工程必阻,遇项目必闹,见利益必争,尤其是极个别村组干部带头组织、策划、怂恿群众扰乱重点建设项目正常施工,甚至还有一些企事业单位人员也参与其中,导致一些项目建设常常处于停滞瘫痪状态。
近段时间,市政府研究室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环境情况进行调研发现,这些重点项目建设中受到阻工扰工的达22处,存在阻工问题最严重的是S238常付线(龙江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于2015年5月底开工建设,原计划今年底交付使用,但大量阻工因素的存在,目前北半幅尚未完工,南半幅仅进行了不到三分之一,工期推迟已成定局。
阻挠项目建设的“绊脚石”有哪些
阻工扰工行为的出现,不仅延缓项目建设进度,还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成为项目建设的“绊脚石”。那么,这些“绊脚石”有哪些?又是哪些因素造成非法阻工扰工现象愈演愈烈?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首先是在项目建设中存在各方利益交织博弈、错综复杂的情况,加上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一有利益诉求就通过阻工等非法手段来维权,无理取闹、敲诈勒索时有发生。
“公安机关作为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的主力军,打击阻工闹事是其法定职责,但个别公安机关不严格履职、不主动作为,势必助长阻工闹事者的嚣张气焰。”市纪委监察局六室的有关人员说,在S238常付线(龙江路)建设项目建设中,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领导建议施工部门强行施工,如有村民阻拦可以报警。此后,施工队在施工时多次报警,民警出警后仅简单了解一下情况,不训诫、不立案,就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截至目前,此路段仍旧无法施工。
项目建设中的阻工扰工现象本就是一道难题,要想破解,必须合力。可是,记者发现,部门配合有待提升,攻坚克难的劲头需要加强,个别职能部门每遇企业求助,死搬条文,死抠细则,只设路障,不设路标,以前是吃点喝点可通融,现在是不吃不喝不办事,出现了潜伏较深,不易查纠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
S238常付线(龙江路)改建中,附属物权属单位不配合,召陵区常村境内3根网通线路杆、呼雷张村境内2根电线杆、香山路南段2根电线杆需移除。施工单位多次与有关企业联系,但对方一直推诿。有的甚至为了部门一点蝇头小利,故意掣肘,效率低下,漠视民意。
分析
调查
措施
对症下药,破解难题
11月9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了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会议,会后集中交办十起涉企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打击处理一批敲诈勒索企业,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件。
另外,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周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该专项治理行动,以治理当前企业周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寻衅滋事、阻拦施工、敲诈勒索等地痞无赖和流氓恶势力;严厉惩处危害客商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利用矛盾聚众到企业闹事,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事件;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市政府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建议,在解决非法阻工扰工中,要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涉及群众所在村“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正面导向,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争取广大群众对政府征迁、建设工作的支持。对优化保障重点项目工作积极的村“两委”,项目部可给予资金奖励,对协调项目施工环境工作不力,甚至暗中阻绊的村“两委”或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问责。
“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尽责、不担当的问题,敢治、狠治、重治。”市纪委的有关人员说,纪检部门将着力治理“小吏乱政”“涉企腐败”,适时开展审批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乡村干部涉企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借审批吃拿卡要、借项目中饱私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廉洁、高效的动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