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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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星期
召陵区司法局
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宏冰)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召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建强队伍,夯实基层基础。该局协调各镇(办),为每镇(办)聘任两名专职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同时从各村(居)选聘1名专职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员公示牌,明确工作人员信息、监督电话等内容,真正做到让群众能一目了然;该局又通过选择一些懂政策、明事理、善调解以及了解农村风俗人情的老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信访工作人员,创建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室,利用他们的影响和威望,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品牌。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该局每年邀请金牌调解员、优秀司法所长、资深律师,对镇(办)和村(居)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现身说法,讲授调解案件实例及调解技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程序及法律运用进行讲解。同时就调解申请表、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协议书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全面培训,并制作整套规范化调解卷宗样本,供广大调解员参考学习,确保调解员能独立制作高规范、高质量的人民调解卷宗。 落实补贴,激发调解热情。该局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月生活定补制度。实行“一案一补”、案件卷宗评查等奖励机制,案件补贴实行半年一统计、一审核、一发放,年初把办案补贴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调解案件数量、质量和难易程度落实奖励资金;各镇(办)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居)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由政府购买服务,实行月生活费定补+案件补贴+年终考核奖励的方式解决,充分调动广大调解员的调解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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