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不少人把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活动“搬到”了手机上,准备随时随地和亲友玩一场。但也有人盯上了这样的手机游戏,利用其作为赌博和敛财的工具,从事非法牟利活动。
11月29日,记者从四川绵竹警方获悉,绵竹破获了一起利用手机游戏APP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牟利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在网上邀约网友赌博,3个月涉案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非法牟取利益20余万元。目前,3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绵竹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绵竹警方破获的近年来德阳市最大的一起网络赌博案。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手游赌博
三个月涉案1700余万元
今年10月初,绵竹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APP手游里,有一个俱乐部可能涉嫌赌博。据绵竹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副所长侯地伟介绍,他们通过调查发现,这个俱乐部背后的庄家为刘某和陈某,还有一个马某帮他们管理财务。如果有人想进他们的俱乐部进行赌博,就必须在开局之前向庄家的财务转账至少1000元人民币作为赌资。
侯地伟说,进入“房间”后,他们以平台的游戏来进行赌博,而庄家通过对赢家进行抽水,和在赌博过程中卖保险(APP系统自带的牌局风险保险)来进行营利。
“刘某或陈某每局会抽取赢家的5%,而马某则在赢利中抽取15%外加每天200元的工资,剩下的由刘某和陈某平分。”侯地伟介绍,从7月到10月,刘某等人先后组织了近80人参与赌博,其涉案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3名嫌疑人从中违法所得达20余万元。
立案侦查
三名嫌疑人均已落网
10月18日,绵竹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侯地伟介绍,通过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马某的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分析,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马某在绵竹成功落网。警方在追寻刘某下落时,听到风声的刘某也投案自首。
据调查,该APP花90块钱可以买1万个游戏币,并且该APP的经营公司也不会抽取任何提成。但刘某等3人却以此非法牟利。
刘某交代,她之前在该APP平台上玩过,于是就萌生了利用这个APP平台召集参赌人员进行赌博牟利的想法。随即,找了朋友陈某搭档,同时还聘请了马某作为他们的财务来帮他们进行管理。
侯地伟介绍说,通过调查,他们发现刘某等人先建立了一个聊天群,每次在组织赌局的时候就在群里发红包,召集愿意玩牌的9个人,“每个人至少带1000个金币申请进入房间,并提前将金币折算成钱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给庄家,赢了输了都直接折现,他们则进行抽成。”
司法解释
“以营利为目的”构成赌博罪前提
绵竹警方介绍,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构成赌博罪的前提,不但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一般主观要件,而且必须具备“以营利为目的”的特别主观要件。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指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抽头渔利;二是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三是直接参赌获利;四是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获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在本案中,原本开发手机游戏APP的公司只是赚取了金币购买费用和相关信息服务费,但却被刘某等人利用来开设赌局非法谋取利益,等待刘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据新华网
嫌疑人落网。
网上赌场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