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男子李永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后入浦口监狱服刑。服刑期间,一名叫崔振刚的狱警暗示可以帮他办理保外就医,后李永及妻子共送给崔振刚400多万元。但因保外就医迟迟未果,李永的妻子举报了崔振刚。李永因行贿罪被执行有期徒刑15年,李永的妻子高銮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12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维持李永的一审判决,高銮则判处有期徒刑2年五个月。
为保外就医给狱警400多万元
2009年7月,李永入浦口监狱服刑,2013年间,李永及其妻子高銮在明知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先后送给崔振刚贿赂款105万元,请其为李永违法操作保外就医事宜。2013年9月,崔振刚称要参加洪泽湖挖沙竞标,向李永提出借款300万元。李永同意后用崔振刚的手机联系高銮,让她准备好钱等自己通知。但崔振刚绕过李永直接联系了高銮,李永在后来高銮探监时才得知钱已经给了崔振刚。
因李永的保外就医迟迟未果,感觉上当受骗,高銮举报了崔振刚。
崔振刚曾供述称,2013年2月,自己主动向李永表示自己有“关系”能为他操作保外就医的事情,李永于是请他帮忙,并打电话给妻子高銮。对于高銮曾经给自己的100万元,崔振刚说主要用于归还个人欠款、用于个人赌博等;他向高銮提出借款300万元,并写了一张借条,这笔钱他转给别人用于投资房地产。
浦口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李永有期徒刑6年,与之前没有执行的刑期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高銮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永和高銮不服判决,向南京市中院提出上诉。
法院回应给钱行为是行贿
此前,崔振刚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永、高銮和辩护律师认为,两人是受到狱警崔振刚诈骗,是被害人,而不是行贿人。
南京中院认为,崔振刚在办理保外就医的过程中虽然有夸大办理能力、作用的行为,但他也确实积极联系为李永办理保外就医。在担任监区值班民警时,崔振刚违反监狱规定,私自给李永传递书信,将个人手机交给李永用于对外联系,为操作保外就医事宜提供便利;崔振刚利用管教民警与监狱医院医生有工作上的联系的便利条件,为了能在监狱外的医院开出虚假的高血压三期证明,崔振刚还请朋友帮忙,让朋友向医院医生打招呼。
南京中院最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浦口区法院对李永的一审判决,李永犯行贿罪与前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撤销浦口区法院对高銮的一审量刑部分判决,改判高銮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五个月。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