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小敏
近日,市民孙先生向记者反映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家的小狗走丢了,没想到最近竟在狗市上碰到了。最后,孙先生不得不花了500元,才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小狗带回家。
网友“汪汪措”:不是吧,狗市上还能找到自己的狗?如果可以找到我的狗,给钱我也愿意买回来。
网友“柃木刀”:能找到已经不错了,认栽吧。
网友“花花同学会”:估计小狗就是被某些狗贩子给弄走的吧?
昨日,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在市区光明路附近居住。前一段时间,因家人看管不慎,他家的小狗丢了。小狗丢后,早已把小狗当家人的孙先生一家开始了寻狗历程。为了找狗,孙先生一家将附近都找了个遍,还在网上发帖求助网友,但都无果。
孙先生说,他在一个朋友的提醒下,来到市区文化路南段狗市查看,不料却真在一个摊贩处看见了自家小狗。满是惊喜的孙先生很快就又犯了难,因为摊贩表示,小狗是他买来到,孙先生要想领走小狗,必须得出500元钱。本属于自己的小狗如今却又再次出钱购回,与摊贩争执不下后,孙先生只得出钱购回。
“本来就是俺家的狗,为啥我还要再掏钱才能买回来?如果小狗是被人偷走的,那他贩卖是不是就是赃物?”孙先生说。
就此,记者采访了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凯。李凯告诉记者,本案例中,孙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家小狗就是摊贩偷盗,所以小狗并不能算是赃物;其次,小狗走失后不管是谁代为看管养护,孙先生在领回小狗时,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感谢都是合理的。
反映
热议
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