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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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0日 星期

在禁止区域燃放鞭炮被处罚


我市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深入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月17日9时许,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大学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源汇区干河陈乡挂刀营村有人放鞭炮。民警霍跃杰、杨艳芳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得知,当日源汇区干河陈乡挂刀营村村民何某的儿子结婚办喜事,于是在自己家门口放了一挂5000响的鞭炮。

根据《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源汇区干河陈乡挂刀营村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民警对何某做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消除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违规违法行为,踊跃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有关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及时曝光。

王少民 殷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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