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采用隐性的方式,避免大张旗鼓地发放款式相同、规格统一的资助物品,把困难学生与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分开。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对多年前制定、现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认定办法和条款,要尽快予以修订。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