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生意,粗心老板一口气盘下了三间店面,不料付款时多付了1万元竟无法要回。近日,江苏昆山法院就审理了这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6年劳动节前夕,高某与赵某经协商,赵某写下转让协议并同意以18万余元转让价格转让给高某。高某当天通过银行自助存取款机连续多笔将现金存入赵某账户。然而高某当晚却发现少了1万元现金,仔细一想才发现是在打钱给赵某时算错了。于是高某多次联系赵某,一开始赵某表示同意退款,但是后来人就联系不上了。无奈,高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根据转让协议、银行卡交易明细等综合认定赵某确系多收了高某1万元,应当返还。据中新网